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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極端主義(Environmental Extremism)行動頻繁透過在知名藝術品或公共地標潑灑油漆或番茄湯等激進手段,來引起公眾對氣候危機與化石燃料開發的關注。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的進程,迫使企業與投資者將氣候風險納入決策核心;但同時,極端主義行動所引發的社會反彈,亦成為「反ESG」浪潮的動員工具,對可持續投資框架造成實質衝擊。


公司管治陷多重壓力


環境極端主義的歷史與ESG框架的演進存在深層互動。激進的公民不服從運動,從上世紀1970年代的動物解放陣線(ALF)到2018年後的滅絕叛亂(Extinction Rebellion)及「停止石油」(Just Stop Oil),抗議者封鎖道路或潑漆藝術品,在相當程度上迫使企業、監管機構及投資者正視環境風險,並將氣候相關議題納入公司治理討論之中。


大規模破壞性抗議使氣候議題成媒體焦點,迫使管理層在股東大會上回應環境立場。投資者援引環保壓力作為企業管治缺失的佐證。


2021年,小型對沖基金Engine No.1 憑藉ESG理由,在主要資產管理公司的支持下,於埃克森美孚董事會奪得3席,此案被視為股東激進主義的里程碑。


環境極端主義最深遠的間接影響,在於它為「反ESG」政治勢力提供動員工具。在美國,自2021年起,共和黨州政府及司法部長以「ESG是政治意識形態而非財務分析」為由,大力推動「反ESG」立法。


企業或減少氣候承諾


僅2023年上半年,37個州便提出逾160項針對ESG投資的法案,其中逾20項在16個州正式立法。這一動員策略刻意將企業ESG實踐與氣候激進主義相綑綁,藉此放大公眾對「環境極端主義」的疑慮,將碳排放管理與激進政治畫上等號。


環境極端主義的另一重要影響,是令企業ESG披露的漂綠(Greenwashing)問題更加尖銳。Client Earth於2021年成功起訴荷蘭法院,迫使蜆殼(Shell)重新提交其氣候過渡計劃,指其2030年減排45%的聲明實際降幅僅為4%。2025年,德意志銀行旗下資產管理部門DWS因誤導投資者ESG訊息,被德國檢察機關罰款2,500萬歐元。此類訴訟令企業更加謹慎甚至退縮,不願在缺乏可核實數據支撐的情況下作出任何氣候承諾,形成所謂「漂綠沉默」。


隨着氣候變化引發的極端天氣在未來數十年持續加劇,加上背後的利益驅使,極端環境主義將愈發普遍。物極必反,屆時鐘擺便往另一極端回擺。但去到另一極端亦非人類之福,怎樣達到保護環境和經濟效益的平衡點需要有超凡的政治智慧。


本文於2026年5月8日刊登於《東方日報》「名家筆陣」專欄,題為《極端環保手段 干擾ESG發展》。


葉榮鏗 (Angus) 博士

國際可持續發展協進會(ICSD)創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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